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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202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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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專頁請按此


過去十年,澳門社會發展迅速,各界對非高等教育的需求有很大變化;而隨著時代發展,世界各地紛紛提出新時代的教育目標和要求。澳門首個教育發展規劃《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年)》(下稱《十年規劃》)實施至2020年踏入尾聲,為本澳教育的長遠發展,須規劃日後的方向。因此,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下稱“教青局”)制定了“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2021-2030)”(下稱《教育規劃》),期望勾畫出未來十年教育發展的藍圖,確立目標方向,凝聚社會共識,推動落實措施和計劃。感謝社會各界在公開諮詢期間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教育規劃》文本才能得以完善。


《教育規劃》文本規劃未來教育事業 “端正求真,務實創新”的願景,提出四個重要發展方向:“培養家國情懷與國際視野”、“發展學生軟實力”、“提升幸福感”以及“加強創意與科技教育”。另外,還提出幼兒、小學、初中、高中等各級各類教育重點,以及九種重要措施。


未來,期望社會各界共同推動落實《教育規劃》各項政策措施,掌握國家和全球化發展趨勢,主動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等各項未來規劃,共同推進澳門社會的未來發展。




1. 願景和基本原則

1.1 願景

按照國家的規劃部署,澳門特區“一個中心、一個平台、一個基地”的規劃指導了未來整體發展的方向。特區政府提出“教育興澳人才建澳”施政方針,足見培養人才是特區賴以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人才的培養需以人文為本,當以“立德樹人”為教育的根本任務。特區政府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從頂層描繪對未來教育發展的規劃藍圖,確立教育發展方向。


特區政府成立以來,大力發展教育事業,過往先後頒布《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和訂定《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 年)》,為澳門教育奠定基礎,規劃非高等教育制度的發展方向和目標,落實教育制度建設。


過往十年的規劃至今,總結評估結果顯示,在資源投入、教育體系協調發展、學生發展、教師發展、學校管理、教育公平、教育開放與區域合作等各項目標穩步推進,執行順利。隨著時代及社會發展步伐越見急速,對教育的要求及人才的需求趨向更高品質和更多元化;同時,培養適應未來發展的公民是教育工作的重要方向。特區政府須及早籌劃,以應對未來的挑戰。未來教育發展,應秉承國家教育政策中“立德樹人”的根本目標,須著眼於培養新時代公民,令學生具備“端正求真、務實創新”的優良素質;著重樹立學生良好的道德價值觀和掌握新時代知識技能素養,滿足學生身心成長需要及應對未來社會變遷需要。


規劃對未來教育發展的願景重點包括:

(一)樹立優良道德價值觀,全面認識國情、區情,正當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關注個人學習需要和情感態度,關顧個人身心成長的需要;

(二)提升科學精神和人文素養,有探求學問真理的態度;培養學生的批判思維,網絡資訊素養等,有能力存真去偽;

(三)著重實踐素養和應用知識的能力,讓學生能應付未來社會對知識技能上的需要;提升各種學科能力、跨學科能力及科技應用能力, 綜合提升實力和競爭力;

(四)培養能面對新事物和新形勢所需的解難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意思維,培養審美觀和藝術創作,培養科技創新能力。


特區政府為規劃未來教育方向,特頒布《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2021-2030)》,務實推進澳門非高等教育的發展。


1.2 基本原則

1.2.1 遵從依法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賦予特區政府、學校、居民等,在教育上包括自行制定教育政策、辦學自主、接受義務教育等權利。遵從依法原則,制定未來規劃和相關教育政策時,須遵守各項法律法規,通過訂立和完善法律法規作為落實教育政策和確立教育制度的有效方法,藉此確保居民的各項教育權利和義務。持續審視、優化澳門非高等教育工作,特別為應對未來社會發展、學生身心成長及社會人才需求,規劃、深化和改善特區教育工作。


1.2.2 發展更優質和更公平的教育

《中國教育現代化 2035》將推進教育現代化、提高教育質量、發展中國特色世界先進水平的優質教育作為其中的方針和戰略任務。特區政府參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策劃的“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PISA)研究,一直被評為具有優質且教育公平的地區,根據 PISA2018 年研究結果,澳門更被評為唯一一個教育質量持續兼快速進步的地區。特區將繼續優化制度,向更高質量和公平的原則發展教育。優化學生、教師的教與學,以素養導向為主的學習實行得更全面;關注弱勢群體、個別差異,向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等給予支援,提升學習成就和質量; 優化學校的管理和行政,設立指標監察運作情況,檢討現時非高等教育中各個環節,找出薄弱環節並作出更新或改革,著手解決學生個別差異、師資差異、校際差異等問題,使非高等教育系統持續優質發展。


1.2.3 人文為本的全面均衡發展

貫徹立德樹人的教育根本目標,在制定規劃時,應以平衡個人發展和社會需要、兼顧培養應對未來能力和個人情意態度,作為規劃的重要原則。過去十年的教育規劃,促進非高等教育制度建設,基本教育機制亦得到落實。新教育規劃將會以學生為本,關注學生的發展需要,傳承中華文化,培養學生的品德,提升學生個人修養和社會公民素質的培養; 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包括身體素質和心靈的幸福感;同時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和進程,強化綜合素養,以具有應對未來社會發展應有的能力。



 

2. 發展目標

規劃的總目標是:

(一)貫徹“立德樹人”的教育核心價值觀,延續多年來澳門“教育興澳、人才建澳”的施政方針,落實培養新時代公民,以“端正求 真、務實創新”為核心,著重個人發展和人才培養之間的平衡、道德價值觀培養和知識技能培養之間的平衡、以及學生個人學習需要和社會發展需要之間的平衡;

(二)優化現時的教育生態,著力於繼續完善法規建設、檢討和推行課程改革和評核、鼓勵教育多元化發展;

(三)放眼世界,期望不斷提升澳門學生的競爭力,全民整體素質能力提升,區域合作相互促進。


2.1 四個重點發展方向

2.1.1 培養家國情懷與國際視野

培養學生應當注重以德行為先,並以培養學生的家國情懷和國際視野為目標。認識到個人發展與家庭、與社會、與國家、與全世界之間的關係,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國情、中華文化及跨文化的認知和理解,學習道德實踐和公民意識,培養具備良好品德、有良知的社會公民。同時,培養學生對社會的理解和適應能力,溝通合作和協作的能力,有責任感,有全球化意識和廣闊視野,為適應未來社會變遷、增強區域競爭力及成為世界公民的能力。有關工作將設下列各項重點目標:

- 在現有基礎學科設置下,培養學生確立學習個人道德和品德修養、掌握國情和中華文化知識、具備公民意識和社會適應能力,以及具備承擔責任的素養等學習目標,並以此開發或融入課程與教材;

- 建立系統性的家國情懷與愛國教育體驗活動框架,以全面規劃學生體會國情與愛國教育為目標;創設條件使活動框架得以實現,如發揮愛國愛澳教育基地功能及舉辦有關活動等;

- 支持學校按校本特色,為各年級的學生舉辦不同類型的相關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支援與輔助; 

- 培養學生具有全球化意識和視野,學習跨文化理解和包容、溝通合作等能力,加強發展學生運用普通話、葡語及英語表達的能力,以保持和增強區域競爭能力;

- 更加善用和整合全球化教育資源,爭取參與各種國際交流、競賽、會議研討的機會,主動開展各種區域合作模式。


2.1.2 發展學生軟實力

為適應未來學生的發展需要,應當以傳統的基礎學科教育培養的硬實力為基礎,培養學生未來需具備的軟實力。面對未來多元的社會,需要培養跨學科的技能、需要培養學科應用能力,以及將學科結合運用的能力。面對未來瞬息萬變的社會,需要培養對舊事物和價值的批判能力、有哲學邏輯的思維;面對未來複雜的社會,需要培養與各方平衡與溝通協調的能力素養,需要培養尊重他人、同理心的情意態度。以上能力素養還需結合閱讀素養,以及藝術素養的培育。有關工作將設下列各項重點目標:

- 培養學生的跨學科能力和學科應用能力,在保持基礎知識學科的課程設置下,有機聯繫各學科和學科領域,推動綜合型學習,促進綜合知識運用能力。開發跨學科以及綜合技能類型的課程;

- 為培養協作協調、批判能力、哲學與邏輯思維等能力素養創造條件,鼓勵學校開展哲學相關類型的課程、教學活動或融入各學科教育中;

- 注重培養審美觀及藝術素養,擴大各種學生學習不同的藝術形式及參與藝術活動的層面;

- 加強閱讀興趣,培養學生閱讀素養,包括理解、運用、評估、反思和寫作等能力;提供資源條件促進閱讀教學。


2.1.3 提升幸福感

關注學生的幸福感,注重學生個人的身心健康發展,並培養學生具有健康生活、樂觀正向的人生態度。關顧學生的精神健康、生活作息、身體素質和學習興趣,以及促進學生有發揮才能的機會; 優化學習環境,建立和諧的同儕關係、師生關係,以提升學習興趣;推廣親職教育,提倡和諧親子關係,充分發揮親職效能。有關工作將設下列各項重點目標:

- 關注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需要,提升學生的成就感,鼓勵促進學習成功;締造和諧的校園生活,投放資源發展校園環境,並建構和諧的同儕關係、師生關係;減輕學生學習壓力, 持續推出指引及措施協助學生減負減壓,並建立平衡學習、休憩需要的適性學習模式;

- 促進學生身體健康,提升學生身體素質,提倡健康作息、飲  食、生活習慣;持續進行學生身體素質的檢測、宣傳和推廣;

- 注重培養學生健康的心理素質,增強學生的抗逆力及情緒管理;關注青少年精神健康,推動包括政府部門、社團、學校等社會力量全方位參與;拓展學生輔導服務的深度和廣度, 特別以預防校園欺凌、預防偏差行為及學習焦慮等現象和情況為目標;

- 倡導健康家庭生活和親子關係,加強親職教育,提升親子間溝通及教養技巧,營造和諧家庭氛圍;推動家校合作,以發揮家長在子女成長中教育和保護的功能。


2.1.4 加強創意與科技教育

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教育所培養出來的未來公民,必須能具備適應科技進步所帶來的社會變遷的能力。所以,加強創意與科技教育,是教育走向現代化,及培養學生未來所需要能力的直接回應。要讓科技應用能力得以普及,創意和計算思維得以實現,需培養學生的探究精神和良好的網絡資訊素養,包括應用電腦網絡的資源, 網絡資訊辨別能力、網絡行為規範及道德修養;創設條件改變傳統相關學科的面貌;推動智慧校園建設,改善教與學的方法;推動教師適應新型資訊化時代的教育改變,善用科技作為優化教學的手 段。有關工作將設下列各項重點目標:

- 檢視數學、自然科學、資訊科技等課程,發展綜合應用型的跨學科課程,以培養學生創新創造能力、探究精神、網絡資訊素養、知識產權觀念和各類綜合素質為目標;

- 優化“科普和科技競賽活動”,通過活動使學生學習更多相關技能、素養和情意態度;

- 發展智慧校園,以此為基礎向智慧教育推進,並發展人工智能教育,在教學上深化運用科技,為學生提供個性化及精準化教育,提升學習動機和學與教成效,逐步達至以學生為本因材施教的目標,同時培育學生未來所需的人工智能素養;

- 培養師資,以適應未來教師須具備創意與智慧教育等相關教學能力,並著重整合科技到學科內容和教學法中,優化教學及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2.2 深化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

2.2.1 幼兒教育

- 檢視幼兒課程改革的成效,關注幼兒教育階段重視學生身心發展、 愉快學習、避免小學化傾向等落實情況;

- 關注幼兒教育層面的更多保育需要,研究在幼兒教育加入保育員或其他方案的可行辦法,保障兒童學習和照顧的需要;

- 檢討幼兒教育的評量方法,考慮實施以形成性評核為主的多元 評核,提升澳門幼兒教育階段學生的發展。


2.2.2 小學、初中教育

- 完善義務教育制度,檢討舊有機制,從法律、法規、指引、措施等方面讓學生就學的權利獲得保障;關注學生的就學和輟學情況;

- 保障小學及初中教育階段學習進程符合學生相應學齡認知能力的發展,檢討留級制度,使留級率逐步降低;

- 關顧小學到初中教育階段學生銜接適應情況及生涯規劃相關認知;

- 設計符合初中學生的課程和活動,尤以發展其動手、應用實踐等綜合能力為目的的課程;

- 從制度上規範對學生的評核,同時深化多元評核的模式。


2.2.3 高中教育

- 發展多元化高中課程,以滿足不同興趣和能力高中學生需要;

- 於高中教育階段設立或融入課程,培養學生創新、批判思維等能力;

- 促進學生完成高中教育,提升高中教育階段鞏固率;

- 鼓勵高中學生升學,培養更多不同專業的人才,協助高中學生升學及做好生涯規劃。


2.2.4 職業技術教育

- 訂定及實施非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制度,根據澳門經濟發展模式 建立符合社會需要的職業技術教育,建立現代職業技術教育體 系;

- 持續支援普通高中開辦職業技術教育類的課程,創立條件支援 澳門職業技術教育學校及支援學校發展不同模式的職業技術教 育課程;

- 促進開辦職業技術教育課程的學校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推動 職業技術教育與高等教育更好銜接。


2.2.5 特殊教育

- 優化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評估服務,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 生提供所需的輔助與支援;構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資料庫;

- 繼續實行個別化教育計劃,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制定適合個 人發展的教學方案;

- 因應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學額需求,依《特殊教育制度》安排不同階段的特殊教育班設置,改善特殊教育學校環境,推動學校實施融合教育,並提升共融意識;

- 支援學校建設融合教育團隊,加大對治療和訓練服務的資源投  放,持續進行融合教育相關師資培訓,促使學生可在就讀學校接受相關服務;

- 推動資優教育發展,制訂資優教育指引文件、發展評估工具、建立資優學生資料庫;加大資源投入、師資培訓及家長宣導,與學校、大專院校或機構合作,共同為資優學生的潛能發展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


2.2.6 持續教育

- 檢討回歸教育發展模式,協助其適應社會發展轉型;

- 完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繼續鼓勵澳門市民終身學習,建設學習型社會;

- 加強親子教育和家校合作,深化親職教育工作。



 

3. 重要措施

3.1 保障財政資源投入

- 保障公共教育開支在相對穩定的經濟條件下維持理想的資源投入水平,以落實居民的教育權利;

- 合併教育範疇自治基金的機構組織,統一對教育範疇項目提供財政支持;優化免費教育津貼、學費津貼、書簿津貼等, 以及充分發揮基金的職能,推動學校發展相關教育工作;

- 按社會發展需要持續改善、調整資助的類型和形式,繼續援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透過大專獎助學金的資助培養不同專業的人才。


3.2 完善免費教育和義務教育

- 繼續完善免費教育津貼制度及義務教育制度;

- 強化有關預防學生輟學及離校的機制,完善學生個案跟進的機制,推動政府、學校、家庭、社福機構等合作,督促有關學生復學;

- 促進學生學習成功,推進留級制度的改革;

- 確保《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實施,制訂形成性評核、總結性評核等的規範和指引。


3.3 優化教師隊伍建設

- 探索新型教育形態,培訓教師具足夠能力應付教育發展;培訓教師學習新的教育科技與技術,著重整合科技到學科內容和教學法中;培訓教師掌握新的課堂模式;對新型綜合學 科、哲學邏輯類型學科及生涯規劃等提供必要的教師培訓;

- 優化現有教師培訓內容和模式,深入了解教師需求,開設更切合需要的培訓課程;特別應在學科教育以外,培訓教師掌握在學科融入培養學生良好態度及價值觀的方法,如個人關愛、道德價值、品德行為、主動認識國家發展及具國際視野等;

- 推廣教研機制,鼓勵學校設立教研隊伍,提供必要的教研資源和教研員等,進行項目研修,改善教學模式,提升教師的專業能力,構建和發展教師專業進程;

- 關注《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發展情況, 持續提升教學人員的職業保障,促進專業發展;

- 發展公立學校教師職業及專業相關制度,持續提升專業質素;

- 關懷教師職業生涯,營造尊師重道的社會氛圍,關注教師身心健康,著重緩解職業倦怠,促進多元的教師職業發展方 向。


3.4 建設優質校園環境

- 落實改善教學環境的計劃,通過新建和重建校舍設施,保障優質的教育空間及足夠的學額供應;

- 持續為學校環境提供必要的資助優化設施和設備;

- 逐步推動學校建設創意與實踐的教育設施,持續支持優化相關設施、設備及資源;

- 建設智慧校園,逐步發展智慧教育,創設條件供學校運用科技協助達至因材施教、個性化學習及支持教學創新的目標。


3.5 優化學校系統、改進對教育的領導和學校的內部管理

- 確保《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通則》的實施,以有效監督澳門私立學校運作情況;

- 落實《特殊教育制度》的執行;

- 完成《職業技術教育制度》法規的修訂及落實執行;

- 完成《私立學校會計格式》的修訂及落實執行;

- 善用智慧校園平台及其他科技手段,優化學校管理和教育行政工作;善用各種網上平台,加強學校與政府、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的互動和交流;

- 推行學校綜合評鑑新模式;

- 持續推動學校組織家長會,發揮家校合作的作用。


3.6 持續推進課程、教學與評核改革

- 檢視《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和“正規教育各學科的基本學力要求”,尤以中文、品德與公民、歷史、常識等學科課程在體現落實培養家國情懷和國家安全教育等各項目標的情況;

- 逐步推出適合本地課程的各學科教材;持續檢討及適時修訂本地《品德與公民》《歷史》《中國語文》等教材,並積極推廣,鼓勵學校使用或參考,推動《常識》教材的建設;

- 培養跨學科技能和學科應用能力,優化綜合應用技能的課程設計,支援綜合應用技能課程的教學所需及其他必要條件;

- 研究推動邏輯思維和哲學的學習,編製邏輯哲學補充教材;

- 發揮“愛國愛澳教育基地”的功能,連繫澳門各種愛國愛澳教育資源,深化愛國愛澳教育工作;

- 發揮“職業技術教育活動中心”及“語言教學活動中心”的功能,整合資源促進職業技術教育和語言學習的發展;

- 建立以學習為目的的活動框架,作為完善、延伸和補充教學活動和教育活動的重要措施,例如:整合愛國教育活動,開展中華傳統禮儀文化教育活動,擴大藝術表演活動和閱讀推廣活動,優化體育競賽活動和科普競賽活動等;

- 落實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學生評核制度,促進學生學習成功。


3.7 促進學生安全和身心健康

- 完善學校“校園危機管理專責小組”運作機制,制定安全守則和監察措施的指引;推動安全教育在澳門學校實施,普及安全教育教材,宣傳和加強學生的防災安全意識;

- 繼續推行各項促進學生體質健康成長的計劃,教導學生維持生理健康的知識和重要性,完善學校健康促進人員的配置, 加強人員培訓;

- 關顧學生的精神健康,設立跨部門聯防、聯控及聯動協作機制,加大力度推動社會全方位的廣泛參與;

- 透過開展品德教育、活動、相關服務及宣傳,全面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發展;

- 加強學生輔導員隊伍的建設,完善學生輔導人員的配置機 制,向學生提供預防性及發展性的輔導活動,著重預防校園欺凌、緩解學業焦慮,並促進關顧學生的心理健康發展;

- 加強政策引導及與學校、社團合作,協助高中學生升學和做好生涯規劃,使學生得到適切的支援,協助學校發展升學輔導及生涯規劃服務。

- 制定評估學生態度及情意的量表,定期評估學生成長需要, 回饋學校德育的策劃工作,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全人發展。


3.8 完善終身學習體系

- 檢討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實施情況,不斷完善監察機制、優化工作指引及加強宣傳推廣,提升計劃的整體質量,使計劃更具成效及切合澳門發展需要;

- 建設以社區為單位的學習型社會,構建社區學習網絡,提供市民便利和多元化學習途徑;

- 加強親職教育,利用不同平台及舉辦各類活動宣傳,開展主題式家長教育課程,為家長提供適切的支援。


3.9 加強教育區域合作

- 了解國際教育環境、發展趨勢和潮流,加強與各地教育機構的往來與合作,與教育先進的國家建立聯繫,派員考察交 流,汲取經驗;

- 持續與 UNESCO、OECD 等國際機構聯繫與交流,參與國際測試;充分利用 PISA、PIRLS 及 TIMSS 等國際測試,有關結果數據會作為改善澳門教育質量的參考;

- 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等區域合作事務,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教育領域的合作模式,如交流、考察、締結姐妹學校等; 

- 推動與內地高等院校合作,落實多元化教師培訓活動,如“千名教師精英培訓計劃”;

- 加強培養中葡雙語人才,以及與葡語系國家和地區的交流, 發揮澳門 “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作用。




4. 中期評估和調整

4.1 設立中期評估機制

到 2025 年展開中期評估工作,檢視各項政策目標及相關措施的執行情況、成效,撰寫中期評估報告。


4.2 訂定調整方案

按照中期評估報告訂定和實施必要的調整方案,務求使規劃至2030年完成各項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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